发布时间:2016-09-22 浏览次数: 次
尊敬的基金持有人
根据的中国基金业协会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规定“ 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,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信息。”管理人根据协会规定在官网(公司产品)公布净值数据并根据协会规定特向投资者披露相应格式的月度报告。
咨询电话:0755-83680972/83680456
特此公告。
深圳嘉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16年09月22日